- 文章正文
- 我要评论(0)
女子携古钱币过关被查 海关提醒文物出境主动申报
来源: 央广网 2017-05-16 15:30央广网珠海5月15日消息(记者郭翔宇 通讯员万学玲 俞波)记者日前从拱北海关获悉,经广东省文物鉴定站鉴定,拱北海关隶属闸口海关近期陆续查获的一批共计9枚铜元、银币为清末及民国时期文物,包括1枚清代 铜元、2枚20世纪初法国银币、1枚民国纪念币和5枚民国银币,均属于国家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。
据了解,其中6枚银币为中国籍旅客林某所有。当时,拱北口岸出境现场“无申报通道”当班关员发现,林某携带的手提包X光检查图像显示包内有少量 圆形金属物品。经查,这些可疑物品为6枚旧钱币。据林某称,这些银币都是她自家祖传的旧物。此次经鉴定,这2枚20世纪初法国银币和4枚民国银币均属于国 家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。
据拱北海关介绍,此前该关还在拱北口岸查获一批清末民国时期文物共计13件,其中清末文物11件,分别为粉彩花卉纹壶1件、粉彩任务纹双喜盒1件、粉彩人物纹盖盅1件、铜质双鱼小配件1件、铜币6枚、铜代币1枚。另外还有民国银元2枚。
拱北海关提醒广大旅客:根据海关总署令第43号公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》,文物属禁止、 限制出境物品之列。旅客携带、托运和个人邮寄文物(含已故现代著名书画家的作品)出境,必须向海关申报。经广东口岸出境的,可到获国家文物局授权的广东省 文物鉴定站审核进出境文物资质。携带文物出境的旅客主动向海关申报后,海关凭《文物出境许可证》(自开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)和文物出境火漆标识验放。携 带文物出境不向海关申报的,一经鉴定为禁止或限制出境的文物,海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予以没收或进行处罚;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对 于依法没收的文物,海关将定期移交文物管理部门处理。
[责任编辑:曾真真]
- 西藏大力实施革命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 (2018-05-02)
- 青海省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2416处 (2018-05-02)
- 宋代古钱币在中山口岸被查获 (2018-04-28)
- 海关向文物局移交罚没文物974件 (2018-04-28)
- 青海文物资源状况基本摸清 不可移动文物6411处 (2018-04-27)
- 甘肃敦煌:为所有文物点划定家园 (2018-04-27)
- 国家重点文物遭破坏 “不清楚”就能塞责吗 (2018-04-25)
- 故宫博物院藏牡丹题材文物特展在洛阳开展 (2018-04-23)
已有0条评论